金塔

金塔

中文名:金塔
详细介绍:金塔县,隶属于甘肃省酒泉市,地处河西走廊中段北部边缘,位于东经97°58′~100°20′、北纬39......>>>查看金塔详细资料

金塔建制沿革

汉朝,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建立酒泉郡,元鼎六年(前111年),在今金塔县境内设会水县,属酒泉郡。王莽时期,改会水县为萧武县。西晋,晋惠帝元康五年(295年),复名会水县。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年),北凉沮渠牧犍在县境西部建立牧庄,后世称“王子庄”。北魏,孝昌二年(526年),废会水县,按水系将县境西部并入酒泉,将县境东部并入张掖。隋朝,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置福禄县(辖金塔县全境)。唐朝,高祖武德二年(619年),金塔西部属酒泉县,东部属福禄县。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后,被吐蕃控制。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年),由“归义军”管理。唐懿宗咸通十三年(872年)被甘州回鹘控制。宋朝,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党项人李元昊建立西夏政权,金塔属西夏国,县境西部隶番禾郡,东部隶镇夷郡。元朝,元世祖中统五年(1264年)置甘州路总管府(辖县境东部),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置肃州路总管府(辖县境西部)。明朝,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在金塔境内置威远卫(辖县境东部)和威虏卫(辖县境西部)。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置高台县(辖县境东部)。雍正七年(1729年),置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辖县境西部)。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毛目城屯田县丞(高台分县)。民国二年(1913年),改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为金塔县,改高台分县为毛目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毛目县为鼎新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金塔县、鼎新县和平解放。1956年3月,金塔县、鼎新县合并为金塔县,隶属张掖专员公署。1958年11月,金塔县、酒泉县合并成立专区级酒泉市,隶属甘肃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12月,恢复金塔县建置,属酒泉专员公署。1978年12月,金塔县隶属酒泉地区行政公署。2002年9月,酒泉撤地设市,金塔县隶属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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