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惠娟
宋惠娟获刑八年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惠娟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于2014年11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宋惠娟不服,提出上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25日公开审理了此案。认定事实清楚,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维持原判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惠娟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于2014年11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宋惠娟不服,提出上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25日公开审理了此案。认定事实清楚,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维持原判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