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弗兰克·华莱士。1909年至1910年,母亲介绍弗兰克·华莱士给梅,弗兰克·华莱士是一个崭露头角的杂耍歌舞男演员。根据梅的传记称,华莱士多次提议结婚,但她拒绝了,并且与其他几位男性演员交往。1911年4月11日,梅·韦斯特和弗兰克·华莱士在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结婚。当时梅只有17岁,她在结婚证上谎报了自己的年龄(18岁是当时威斯康星州的法定结婚年龄)。两人都将婚姻保密,不受公众和父母的影响。直到1935年韦斯特开始她的电影生涯时,一位宣传工作人员在一些旧报纸上找到了结婚证书并告诉了媒体报道。华莱士被媒体称为“梅·韦斯特的丈夫”。多年来,梅·韦斯特声称和华莱士从未像丈夫和妻子一样生活过。1941年9月,弗兰克提出诉讼,要求每月支付100美元的赡养费,第二年又提出第二次诉讼,要求更高。韦斯特最后提出离婚,1943年5月7日,离婚文件获得批准。男友:吉多·代罗。1911年梅在出演滑稽剧《A La Broadway》期间,她遇到了吉多·代罗,一个写标题的记者。他们曾考虑结婚,但梅的母亲强烈反对,并试图破坏他们的关系。梅不情愿地遵守了母亲的意愿结束了与代罗的恋爱关系。伴侣:保罗·诺瓦克,是50年代韦斯特夜总会的成员之一,曾是二战海军炮手、码头工人、海运业商人和职业摔跤手。保罗·诺瓦克跟着韦斯特夜总会在拉斯维加斯演出并全国巡回演出了五年,很快他就爱上了比他大将近30岁的梅·韦斯特,并且陪伴了梅·韦斯特26年,由于诺瓦克对梅的饮食和锻炼上的关心,韦斯特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和安全的晚年。直到韦斯特因中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