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华职务任免
2016年7月,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决定:任命李兴华同志为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2015年7月7日起算。2019年11月,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决定:同意由李兴华等九位同志组成新一届中共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李兴华同志任副书记。
2016年7月,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决定:任命李兴华同志为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2015年7月7日起算。2019年11月,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决定:同意由李兴华等九位同志组成新一届中共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李兴华同志任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