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

戴小明

中文名:戴小明
国籍:中国
民族:苗族
出生地区: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
毕业院校: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职业:教授
详细介绍:戴小明,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共中......>>>查看戴小明详细资料

戴小明人物经历

1983.09—1987.06,中南民族学院政治系学习。1987.06—2007.07,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戴小明1991.05—1992.06,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下派锻炼)。2000.04—2005.07,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0.06—09,德国图宾根大学访问学者。2003.09—2006.06,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学习(中外政治制度专业中外宪政制度方向博士研究生)。2005.07—12,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11—12,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学习(国家民委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05.11—2007.07,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2006.04—05,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第28期部委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2007.06—2016.07,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1.11—12,英国牛津大学研修(湖北省—牛津大学高等教育合作项目)。2012.06—08,日本神户市外国语大学访问学者、客座研究员。2012.10—11,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习(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2013.05—07,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2016.06—08,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正厅级)。2016.08—,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担任职务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邵阳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湖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7、湖北省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唯一入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8)。第九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届湖北省青联委员、第十一届湖北省青联常委。任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期间,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湖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戴小明,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湖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戴小明,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湖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更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