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吕德明为江苏省民政厅厅长。2018年4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吕德明同志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兼省政府驻西北办事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