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兴
李振兴成就及荣誉
1958年参军,七次评为五好战士,十二次嘉奖,两次先进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79年转业法院口。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承办刑、民、经济行政案1718起,代书万份,宣讲法律从农村学校至市五大班子成员。先后担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职务,滨州地区首批律师,组建了滨县、滨州两所,8次被评为县、市级先进个人和模范党员。1994年被地委授予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干警称号。1995年被地区授予全区优秀律师称号。
1958年参军,七次评为五好战士,十二次嘉奖,两次先进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79年转业法院口。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承办刑、民、经济行政案1718起,代书万份,宣讲法律从农村学校至市五大班子成员。先后担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职务,滨州地区首批律师,组建了滨县、滨州两所,8次被评为县、市级先进个人和模范党员。1994年被地委授予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干警称号。1995年被地区授予全区优秀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