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违纪通报

高新区物业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刘军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5月23日至26日、5月30日至6月2日,高新区物业总公司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员工公款旅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决定给予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人员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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