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伟林

冯伟林

中文名:冯伟林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63年
毕业院校:湘潭大学法律系
代表作品:散文集《谁与历史同行》、《借问英雄何处》、《书生报国》
详细介绍:冯伟林,湖南湘潭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是中国作......>>>查看冯伟林详细资料

冯伟林涉嫌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局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据记者了解,冯伟林1963年出生于湖南湘潭,案发前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常务理事等。2011年8月17日,湖南省纪委宣布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冯伟林立案调查。其妻子易杏玲原系湖南省公安厅干部。立案调查2011年8月17日,湖南省纪委近日对涉嫌严重违纪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冯伟林进行立案调查。湖南省纪委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披露了这一案件查处消息。冯伟林妻子原为湖南省公安厅一名干部,2010年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2013年11月6日上午,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涉嫌受贿案,其涉嫌受贿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同案受审的还有冯伟林的妹妹冯霞以及妻子易杏玲。2005年,冯伟林接受私营业主刘某某的请托,向怀新高速、常吉高速的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刘某某承揽了上述高速公路部分土建工程。为此,刘某某送给冯伟林人民币30万元。2008年至2009年,冯伟林接受私营业主张某某的请托,向张花高速公路、醴茶高速公路的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张某某承揽了上述高速公路部分土建施工工程。为此,张某某送给冯伟林美元1万元、澳元10万元。2008年至2010年,冯伟林接受私营业主盛某某的请托,向汝郴高速、娄新高速、桂武高速、张花高速的负责人打招呼,帮助盛某某承揽了上述高速公路部分土建施工工程。为此,盛某某送给冯伟林人民币31万元。2008年上半年,冯伟林之弟冯某某与二十三冶集团公司一项目经理王某某商定,通过冯伟林出面帮忙承揽高速公路项目,中标之后,王某某分一半利润给冯某某。冯伟林接受其弟和王某某的请托后,向吉怀高速、桂武高速、怀通高速、大浏高速等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帮助王某某承揽了高速公路多个土建施工工程。王某某因此获得3550万元巨额利润,并送给冯伟林兄弟1500万元好处费。冯伟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