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贞是多义词,共2个义项
陈丽贞
陈丽贞曾任职务
曾任高雄市政府股长、嘉义市政府卫生局秘书、嘉义市政府环保局秘书、嘉义市政府环保局局长、行政机构环保署环保人员训练所组长、行政机构卫生署科长、行政机构卫生署简任秘书、行政机构卫生署参事、行政机构卫生署主任、行政机构卫生署处长、嘉义市副市长。
曾任高雄市政府股长、嘉义市政府卫生局秘书、嘉义市政府环保局秘书、嘉义市政府环保局局长、行政机构环保署环保人员训练所组长、行政机构卫生署科长、行政机构卫生署简任秘书、行政机构卫生署参事、行政机构卫生署主任、行政机构卫生署处长、嘉义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