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多义词,共2个义项
诈骗
诈骗案例剖析
被告人吴某某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一)案件详情审理法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2020年2月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在无货源的情况下,用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2020年2月6日至9日期间,利用被害人吴某某、林某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分别骗取二被害人21950元、4050元,共计26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赔偿二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二)裁判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裁判要旨2020年2月21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某系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实施诈骗犯罪,应予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某认罪认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案发后积极赔偿二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