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多义词,共1个义项展开>>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中文名: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英文名:TheLiquidator
归属:电影
类型:剧情、犯罪、动作
导演:徐纪周
主演: 邓超阮经天刘诗诗林嘉欣郭京飞文淇余皑磊邓超阮经天
出品公司:上影集团、安乐影片、橙子映像等
出品时间:2017年
制片地区:中国内地、香港
上映时间:2017年12月22日
片长时间:124分钟
详细介绍:《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由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安乐(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等联合出品的犯罪片,由徐纪......>>>查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详细资料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幕后花絮

“我是警察”主题剧照
“我是警察”主题剧照(6张)
“神探”方木剧照
“神探”方木剧照(9张)
“角色关系”剧照
“角色关系”剧照(13张)
开拍前,邓超提前入驻刑警队体验生活,为了拍好打戏一直在不间断地做体能和动作训练。拍摄期间,邓超在无锡三个月经常失眠,常常一个人在房间自言自语。本就热爱跳舞的邓超,在片场跳舞也成为其解压的一种方式,不管是在布满凶器的杀人现场还是审讯室,都能看到他的舞姿。为了展现片中方木放手一搏吃下保护证据的避孕套这一关键情节,拍摄时邓超在判断糖制道具上镜不够真实的情况下,当机立断决定使用实物进行拍摄,但道具组并未准备实物,临时向剧组工作人员征集。有一场邓超独自一人的重头戏“录像”,邓超曾自己一遍遍排练,标注剧本,拍摄时不厌其烦地尝试各种表演方式,甚至在拍摄前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早上醒来后都会直接打开手机自己演练录制一遍。一场和阮经天的打戏,邓超拍了五天。期间阮经天“打”邓超时,把一个很硬的扳手打弯了。片中有一场江亚在天台打电话的戏,拍摄地点在14楼的工厂楼顶。由于是废弃工厂,没有护栏,而阮经天本人是恐高的,实拍过程中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阮经天选择了无护具拍摄。阮经天为了演好变态杀手,在戏外一直刻意和邓超保持距离,还拒绝了邓超的火锅邀约,就是为了保持两人在片中对立的气氛。拍摄过程中,刘诗诗有不少动作戏,剧组邀请了专业人员为刘诗诗进行格斗技巧培训。在表现角色的惊恐崩溃的一场戏里,郭京飞因为过度投入在挥舞手臂时不小心被道具划伤。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演员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职员

徐纪周导演)、徐纪周编剧)、江志强制片人)、原声(配音)、郭盛配音)、苏柏丽配音)、江志强出品人)、任仲伦出品人)、雷米(原著)、金培达(音乐总监)(配乐)、陈忠明(剪辑)、王宝仪(造型设计)、张健录音)、张黎录音)、徐小章(录音)、范金山(剧务)、后俊杰(剧务)、马红梅(场记)、张亚雄(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