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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之恋/爱在7-11

711之恋/爱在7-11

中文名:711之恋/爱在7-11
归属:电视剧
类型:海外剧
导演:
主演: 内详,
出品时间:0
制片地区:泰国
集数:0
详细介绍:蔡智恒系列书主题都离不开纯爱,但每一本的纯爱又各是一种鲜明的爱情姿态,相信这也是吸引蔡先生一直坚持纯......>>>查看711之恋/爱在7-11详细资料

711之恋/爱在7-11后记

《7一ELEVEN之恋》在1999年8月初版,内容包括:《7一ELEVEN之恋》、《洛神红茶》、《4:555>、《绿岛小夜曲》。《水中的孤坟》、《阿妹》、《围巾》、《雨衣》八部中短篇。这八篇作品中,有关于亲情的;也有关于爱情的。但无论是亲情或爱情,都很安静,而且呈现的手法和方式都不相同。《7-ELEVEN之恋》的出版虽然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但其中的《7一ELEVEN之恋》和《围巾》却是在之前完成。所以严格来说,我的处女作不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7-ELEVEN之恋》才是。(或许因为我的性别,你坚持要改称处男作)《7一ELEVEN之恋》是分别以男生和女生的角度述说同一个故事的短篇。男生篇和女生篇都只有1000字左右,1997年12月中完成。当时有人在BBS的mantalk板上说,他喜欢一个7一ELEVEN的女工读生。却不知道该如何表白。身为一个极具正义感的地球防卫队后备队员。我便贴上《7一ELEVEN之恋》当作回答。那时我是博士班研究生,文章里描述的就是我当时的习惯。充满了整间7一ELEVEN的笑声也很真实。我贴完后,有人写信告诉我,这是简短却有力的极短篇。明明只是写些生活周遭很平常的事,但运作起来却与众不同。浪漫多了,也清新多了。而且说故事的手法非常特别。“像你这种人,怎么会隐藏在mantalk板写小说呢?”他在信中问。“如果这算小说,”我回信说,“那么就是我写的第一篇小说。”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话,以为我有不可告人的苦衷。 就像古时候为了躲避仇家于是隐姓埋名的江湖人物。我当然没有苦衷,酸衷、甜衷、辣衷也没有,只是单纯说故事而已。历史上伟大的人或是皇帝,在出生时总会有异象。但我写第一篇小说《7一ELEVEN之恋》时,完全没有奇怪的事发生。倒是有个白烂学弟跟我说:“学长,你刚刚趴在桌上睡觉时,我隐约在你背后看到一条龙呢。”好,我们不要理他,继续往下说。《洛神红茶》的诞生,是因为我会用“味道”记录生命中某段历程。在我念高三的岁月里,活着的唯一目的,或者说活着的意义。就是在联考中拿到好成绩,然后升上大学。所有跟学习无直接相关的人(男人和女人)、事(大事和小事)。物(植物和动物),都是洪水猛兽或是罪恶的象征。都应该避之唯恐不及,甚至该唾弃。每当我回忆起那段日子,总试图想找些东西或心情。来当作自己曾经存活过的证据。可是我始终找不着。我甚至没有那段日子的“回忆”。我只记得,每天放学回到住处后(是住处,但不是家)。除了躺在床上的时间外,我都是坐在书桌前。书桌上没有摆设,只有书籍和一个茶杯。书籍总是摞成堆,顺序一直变来变去。唯一不变的,就是茶杯里的洛神红茶。于是洛神红茶的味道,是我对那段日子仅存的记忆。升上大学后,我就不再冲泡洛神红茶包了。写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没多久,在某个酷热的夜晚。我突然怀念起洛神红茶的味道。但当我好不容易在夜市里发现它时,味道却已经完全走样。也许因为我的生活已经改变,“味道”也跟着变了吧。然后我回到电脑前,完成9000字的《洛神红茶》。曾以为洛神红茶包早已失去踪影,但在BBs上贴完《洛神红茶》后。有个朋友看完小说,便寄了一个天仁的洛神红茶包给我。我感动莫名,往事也突然汹涌袭来,但我并未冲泡。因为或许我可以再冲泡出跟以前一模一样的洛神红茶。但生活的味道,或者说是生活本身。根本不可能会跟以前一样了。所以再见了,洛神红茶。很多人常建议读者阅读某些文字时,最好搭配某种旋律或某首歌曲。这些歌曲或旋律未必与小说有关,通常只是小说中提及。或是作者认定听这些歌可以让阅读过程更有味道、更有fleeling。但如果歌曲不只是辅助,而是文字作品的一部分呢?《4:55》和《绿岛小夜曲》分别有同名歌曲,歌和小说扣在一起。《绿岛小夜曲》这首歌是《绿岛小夜曲》这故事的前景;《4:55》这首歌则是《4:55》这故事的背景。两首歌曲在小说中扮演的角色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可视为小说作品的一部分。1998年6月有个同学会,我和一群大学同学一起坐火车到台东。准备隔天一早坐船到绿岛去玩。正在火车上打盹的我突然被摇醒,看到几个同学围在身旁。“菜鸟!”有个同学激动地指著报纸上的照片,“你上报了!”那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刚在BBS连载完一个月。由于造成网路阅读和网下传阅风潮,报纸便以大版面报道这现象。“唉。”我叹口气,“要掩饰自己的才华,真的很难。”同学们全都围过来,车厢内引起一阵骚动。 他们打死都不相信我会写小说,有的张大嘴巴久久说不出话来。有的在地上滚来滚去;有的以为我鬼上身,拼命朝我画十字架。有的把报纸卷成筒状猛敲我的头,表达心中的震惊。在绿岛时,同学们还是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给我一个作业:一星期内写篇小说,而且要与绿岛有关。于是从绿岛回台南后一个礼拜,我便在BBS上贴《绿岛小夜曲》。《4:55》这首歌一直是我喜欢的英文歌曲,喜欢好多年了。有次从台南火车站坐火车到台北时,发现真有一班4:55的莒光号。坐上那班火车,耳畔一直响起《4:55》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从台北回来后,我便顺势完成《4:55》。北京某文学杂志编辑在网路上读完《4:55》后,E—mail给我。希望能将《4:55》刊登在该杂志。“因为它有一种冷色调的美。”他在信上说。我不太懂这意思,或许是像爱斯基摩美女穿比基尼泳装的感觉吧。《水中的孤坟》和《阿妹》虽是小说,但看起来很像散文。这两篇描述的都是亲情。也许你能体会,友情会变、爱情也会变,只有亲情不变。爱情持续一辈子叫天长地久,友谊长存是种奢求,而亲情呢?没人形容过,因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水中的孤坟》完成于1998年4月6日,就是清明节的隔天。那天报纸的一小角,报道了民众在水中扫墓的奇观。很遗憾,我也是这则新闻所描述的“民众”之一。于是这篇看起来像是从报纸新闻引发写作者灵感所完成的小说。 其实是抒发心情的散文。我把《水中的孤坟》贴在BBS的letter板。算是寄给我早天妹妹的信。《阿妹》约3000字,我一个晚上便写完,没停顿也没修饰。这篇几乎完全没有写后记的必要,因为《阿妹》里说得够多了。里头的情感也没修饰。《围巾》完成于1997年的圣诞时节。以女性为第一人称书写,自言自语说完9000字。字里行间通常押韵且一韵到底。仿佛听到一个女子呢喃细语,说起那条围巾的故事。这种小说文字押韵且不转韵的写法,在当时还没见过。当然有可能只是因为我孤陋寡闻。我写《围巾》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还没出现。所以很多人以为我是女的,我喜欢这个误会。因为这让我收到一些男性网友寄来的信,甚至是情书。不过当他们发现我其实是男生后,我收到的就是恐吓信了。《雨衣》最长,有3万多字。这故事对我来说是有特别意义的,它本来应该是我的处女作。只是我担心从未有写小说经验的我,会把这故事搞砸。于是我等到1999年年初,已经累积些许写小说的经验后,再动笔。《雨衣》里头提到的日期甚至当天的气候,都是对的。《雨衣》跟《围巾》、《洛神红茶》一样,常被读者询问真实度。之所以让人觉得是真实故事的最大原因。正是因为它们原本就架构在一个真实故事之下。然而请你原谅,我无法告诉你哪些是原味,哪些加了油添了醋。毕竟对你而言,《雨衣》只是个故事。一个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中的故事。《雨衣》中的语言交换情节,是确实存在的。我大学时有个室友念外文系,她就和一个美国留学生做语言交换。 那时她们总在客厅上课,前一小时用中文,后一小时用英文。或许因为这个留学生是女的,所以上完课后,我也常跟她们聊天。偶尔还会相约吃饭或出去玩。如果这个留学生是男的,我可能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而我念博士班时,也有个日文老师,她叫美智子,是日本留学生。美智子那时念历史研究所,与一位马来西亚侨生是男女朋友。只可惜男方的母亲非常讨厌日本人,于是就僵着。后来我开始忙了,美智子也毕业了,我们便失去联络。2000年2月,我应邀到马来西亚某所高中演讲。演讲完后,有学生举手问我可不可以签名?我点头说可以。突然许多学生蜂拥而上,在讲台前挤成一堆。我开始低头猛签,怕误了行程。“请帮我写上祝你永远青春美艳。”当我准备动笔时,她又接着说:“要用日文。”我吃了一惊,抬起头,竟然看到美智子!我霍地站起身,嘴巴张得好大,说不出话来。“蔡桑。”美智子笑了笑,“看来你的日文还是没进步。”“好久不见。”我终于笑了出来。“你先赶快签,队伍还很长。”美智子说,“我们会等你。”我这才意识到现在是兵荒马乱,于是赶紧又坐下低头猛签。一个多小时后,终于签完了。当我收拾好东西离开会场时,美智子和她先生早已在门口等我。她先生就是当初的马来西亚侨生,爱情的力量果然伟大。“你们终于在一起了,o—Me—De_T0u—Go—zai—Masu。”我笑著说。“托你的福。”美智子也笑了。美智子说她从报纸上看到我要来马来西亚的新闻,便专程赶来。“没想到你这么有名。”美智子啧啧赞叹。“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说。“你又乱用成语了。”美智子笑得很开心。我们三人简单叙了叙旧,我发觉美智子依旧乐观而坚强。虽然她没说,但我知道她远嫁马来西亚需要很大的勇气。也需要克服很大的困难。感谢美智子老师,让我拥有一点点粗浅的日语基础。于是我才有能力完成《雨衣》这部作品。我必须强调,如果《雨衣》中的日语有误。是我没学好,不是美智子老师教不好。我也得说明,美智子老师并不是Ameko。几年前我终于要离开待了20年的成大。在离开前,我特地到校园中阿智和Ameko待过的地方,走了一圈。这些年来成大变了不少,如果Ameko回到成大。不晓得会不会迷路?我那时边走边想着,我写的很多故事都以成大为背景。如今要离开了,没留下什么,只留下这些或许可称之为浪漫的故事。再过几年,浪漫的故事便会成为遥远的传说。然后被遗忘。好了,《7一ELEVEN之恋》里头的八篇小说都已说完。在我写过的12本书当中,这本书受到的注视目光最少。因为它最安静。虽然由作者本身来评价自己的作品是件不客观的事。(你听过卖水果的人说自己的水果不甜吗?)但我还是要恬不知耻地说,《7一ELEVEN之恋》里头所描述的情感。虽然轻淡,却很真挚。我以为情感的本质就像水一样,都是柔软的。所有浓烈、偏执或冷漠,都只是加温后的水,或是沸腾的水;即使已凝固成冰,也还是水。因此我习惯轻声说故事,不提高音调,也不扯开喉咙。我喜欢听众的存在,虽然未必在乎,但却心存感激。尤其感激在这种说故事者技巧拙劣又轻声细语的情沉下。仍愿意专注聆听而不打瞌睡的听众。希望多年后,当我在写作的路上感到挫折,使我质疑写作的意义时。我还能看到这本《7-ELEVENN之恋》。然后想起以前对写作的那颗单纯而美好的心。并清晰地看到当初的我。那个始终在深夜里笨拙地敲打键盘的男孩。